足球比赛中裤子拉掉(世界杯足球扯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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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足球赛,为什么队员拉着小孩出场?

因为世界足联的口号是fair play,即公平竞赛,儿童天真无邪,不存在尔虞我诈,是公平竞赛的象征吧,而且儿童也是未来的希望,所以出场唱国歌时都带着他们,一般联赛是不带的,只有国家队之间的正式比赛才会出现。因为那些比赛归国际足联管。

国际足联规定:为了让足球理念深入人心,凡国际A级足球赛事和一些重要的足球比赛,必须携球童入场,男女不限.

据我所知,队员所领的小孩儿是比赛主办方或主队在当地足球学校或小学挑选的,他们的出场是为了申明此场比赛的纯净与友好。众所周知,小孩子在大家的印象中总是天真、纯洁的,他们已成为体育竞技“友谊第一”的象征。另外,邓小平曾经提出“足球要从娃娃抓起”大概已与此有关吧……

96年欧锦赛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现象。似乎98年世界杯的足球比赛好像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安排,随后就成为全球使用的一种仪式了……

足球比赛可以拉人扯衣服吗?

拉扯球衣是一种规则中不允许的行为,但是比赛中不是每个球员都这么的自律,有些是小时候养成的下意识习惯所以你会经常看到。但是这种行为出现的比较频繁,如果每个动作都吹停的话,那比赛就支离破碎了,所以大部分的裁判都视情况而定。当拉扯球衣的后果对于比赛的胜负走向或对某一队通过拉扯球衣获得较大利益时,裁判会吹犯规!

足球比赛扒裤子事件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9月25日凌晨结束的一场英格兰[微博]联赛杯第3轮的比赛中,发生了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阿斯顿维拉前锋赫莱纽斯突入热刺[微博]禁区射门时,竟然被对手跟防的后卫威尔通亨硬生生扒掉了裤子。在勉强完成了这一“并不光彩的”射门后,赫拉纽斯也是非常的尴尬。

当时,维拉队由赫莱纽斯获得进攻机会,丹麦前锋准备突入热刺禁区右侧打门,本来他已经甩开了热刺后卫威尔通亨的防守,但锲而不舍的热刺后卫在倒地的情况下用手抓住了赫莱纽斯的短裤试图阻止他射门。从比赛中的画面可以看出,尽管当时赫莱纽斯的短裤已经被完全趴下,但作为一个射门欲望极强的前锋,即便短裤已经完全脱落,赫莱纽斯还是完成了自己的射门。当然,由于威尔通亨的这一干扰,他的射门并没有取得进球。

完成这次射门后,赫莱纽斯在全场球迷的注视与哄笑中尴尬地将自己的短裤提上。他还向当值主裁申诉对手犯规了,但裁判并没有理睬。随后,重新穿上短裤的赫莱纽斯只能是继续投入到比赛中去。不过最终,他的球队是以0-4的大比分被热刺淘汰出局。

对于威尔通亨扒掉对手短裤的行为,阿斯顿维拉主帅保罗-兰伯特不干了,在赛后接受采访时,他大声怒斥了热刺球员的行为并坚持自己的球队应该获得一粒点球。“不管赫莱纽斯有没有射门,我认为这都是一个点球。在与阿森纳[微博][微博]的比赛中裁判迟疑了,今天又是这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发生。”兰伯特这样说道。

除了兰伯特,热刺主帅博阿斯赛后也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这样对记者说道:“这对裁判来说是个困难的判罚,但我能理解保罗对那次判罚的不满。在那种情况下,这样的行为是可能得到点球的,我想我们逃过了这一点球。”

请问足球世界杯历史上发生了哪些暴力事件?

世界杯历史上最严重的足球暴力事件

1969年7月14日黄昏,萨尔瓦多空军向其邻国洪都拉斯发动突袭,消息传出,全世界为之震惊,而引发这场战争的原因居然是小小的足球。

首战失利引发球迷骚乱

1969年6月,第13届世界杯足球赛预选赛正在激烈地进行着,同组的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两队,按规定要通过三场两胜的比赛来获得进军墨西哥的入场券。当时两国正因边界争端和非法移民问题而关系紧张。萨尔瓦多有300万人,其中竟有27万人侨居洪都拉斯谋生,给仅有270万人的洪都拉斯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就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双方在绿茵场上的较量开始了。

6月8日,在洪都拉斯首都特古西加尔巴的加尔波体育场举行了双方的第一场比赛。就在赛前一天,为了帮助本国球队获胜,大批洪都拉斯球迷聚集在客队下榻的宾馆前,不断向宾馆投掷石块,还燃放爆竹、按动汽车喇叭,巨大的噪音使客队队员根本无法入睡。结果在比赛中,萨尔瓦多队完全不在状态,主队却在数万名观众的助威声中以1:0取胜。

面对这一结果,4万名偷越国境线前来洪都拉斯观战的萨尔瓦多球迷怒不可遏,一些情绪激动者甚至冲入赛场殴打洪都拉斯球员和乌拉圭籍主裁判,现场一片混乱。洪都拉斯当局出动大批军警,动用高压水龙头冲散斗殴的球迷,好不容易才平息了骚乱。不料正当洪都拉斯举国欢庆时,另一起惨剧又发生了。

18岁少女自杀激化矛盾

原来就在比赛结束后,一名18岁的萨尔瓦多少女无法接受本国球队败北的事实,伤心过度开枪自杀,这名女孩的死使萨尔瓦多人既悲痛又愤怒,萨尔瓦多媒体开始讨伐洪都拉斯政府。在为这名女孩举行的葬礼上,萨尔瓦多总统及部长们走在用国旗覆盖的灵柩后面,参加比赛的萨尔瓦多国家队队员也跟在政府要员的后面。仪仗队是总统卫队,整个安葬过程还通过电视向全国进行直播,场面非常悲壮。一家报纸写道:“这个年轻的女孩,不忍心看到自己的祖国跪倒在别人的面前。”

葬礼结束后,无数萨尔瓦多球迷以“受害者”的身份聚集在总统府前,声称如果政府不出面解决问题,他们就静坐示威。在压力之下,萨尔瓦多政府下令向边境调集军队,不甘示弱的洪都拉斯政府也屯兵边界。不过经国际足联的紧急斡旋,双方保证仍按原计划在萨尔瓦多首都圣萨尔瓦多进行第二场比赛。

客队球员乘装甲车入场

6 月13日,洪都拉斯国家队飞往圣萨尔瓦多。客队球员一下飞机,就发现到处是情绪激动的球迷。球员们在萨尔瓦多警察的保护下匆匆进入宾馆。第二天,胆战心惊的洪都拉斯队外出训练时,再次遭到萨尔瓦多球迷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最后还是在警察的护送下才得以安全返回宾馆。当天中午,上万名萨尔瓦多球迷涌上街头,开始了更为狂热的游行。他们包围洪都拉斯队所住宾馆,有些人把准备好的臭鸡蛋和死老鼠扔进洪都拉斯队员的房间里,有些人甚至高喊:“冲进去,将可恨的洪都拉斯队打残废”。

6月15日比赛当天,能够容纳近7万人的“白色花朵”体育场座无虚席。在比赛中,疯狂的萨尔瓦多球迷高唱着国歌,挥舞着“踢死洪都拉斯足球队”的横幅。洪都拉斯队乘坐着装甲车进入赛场,即便这样,他们仍遭到萨尔瓦多球迷投掷过来的诸如臭鸡蛋、癞蛤蟆甚至死青蛙的袭击。在按惯例举行升国旗仪式时,洪都拉斯的国旗竟被一块破布代替,其国歌也受到侮辱。下午4时,比赛在萨尔瓦多球迷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中开始。令主队球迷兴奋的是,萨尔瓦多队最终以3:0大胜对手。但赛后,双方球迷再度发生冲突。100多辆汽车被烧毁,随队观战的几十名洪都拉斯球迷被打伤住院,另有两人被活活打死。

在有关方面调停下,双方在墨西哥城举行了第三场比赛,萨尔瓦多以3:2险胜洪都拉斯,取得了世界杯入场券。面对这一结果,洪都拉斯愤怒了,开始对侨居在本国的萨尔瓦多人大肆迫害,许多无辜者遇害。不久,洪都拉斯又驱逐两万名萨尔瓦多侨民,并宣布萨尔瓦多驻洪都拉斯大使为“不受欢迎的人”。6月27日,两国宣布断绝外交关系。

面对洪都拉斯政府的动作,萨尔瓦多也开始采取对应措施。7月14日,萨尔瓦多发动突然袭击,从而拉开了“足球战争”的序幕。4天后,在国际社会的调停下,萨尔瓦多同意签订停火协议。尽管这场富有戏剧性的战争仅持续了100个小时,但双方死亡人数仍达3000人,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美元。由于两国的武装冲突,迫使中美洲共同市场陷入瘫痪,双方的贸易完全中断,边境冲突不断,航空飞行也中断十年之久.

2010世界杯足球比赛规则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名。

3.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4.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5.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6.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发布于 2022-08-17 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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